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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全國性社會及職業團體評鑑優等

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

一、目的:為鼓勵泰北地區同胞子女求學進取,學習華文教育,傳承中華文化。
二、獎助對象:泰北前國軍後裔及同胞子女。
三、申請資格及成績標準
(一)申請資格
1.就讀泰國大專院校之泰北華裔學生。
2.泰北地區華文學校小學至高中在學學生。
(二)成績標準
1.獎學金:
(1)大專組:學業成績3分以上,且無記過紀錄。
(2)高中至小學組:學業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。
(二)助學金:
(1)大專組:學業成績2分以上,且無記過紀錄之清寒學生。
(2)高中至小學組:學業成績70分、操行成績80分以上之清寒學生。
四、獎助金額及名額
(一)獎學金:每學年185~210名。
1.大專5~10名,每名泰幣5,000銖。
2.高中10~15名,每名泰幣3,500銖。
3.初中40~45名,每名泰幣3,000銖。
4.小學130~140名,每名泰幣2,000銖。
(二)助學金:每學年255~280名。
1.大專15~20名,每名泰幣5,000銖。
2.高中20~25名,每名泰幣3,500銖。
3.初中50~55名,每名泰幣3,000銖。
4.小學170~180名,每名泰幣2,000銖。
(三)獎助學金各組別申請人數超過或不足預定名額時,本會得依成績高低依序核定或視需求彈性調整獎助名額。
(四)每校推薦申請獎助學金名額,依年度公告辦理。
(五)本獎助學金不得與其他獎助學金重複申領。
五、申請時間及應備表件
(一)申請時間:每年6-8月受理申請。
(二)應備表件:
1.申請表1份:須加蓋校印。
2.前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,並加蓋校印。
3.自傳或華語文作業1份。
4.清寒證明1份,須經校長簽章認證並加蓋校印,申請助學金者必備。
六、審查程序
(一)學校推薦:
1.申請人備齊應備表件,向就讀之華文學校申請,並由學校依公告名額推薦。
2.大專組請向畢業之泰北地區華文學校申請。
(二)初審:請泰北地區華文學校聯繫組識協助辦理。
(三)本會審查:本會承辦單位進行書面審查,如發現所繳表件不符或缺漏,即通知學校轉知申請人於7日內補正;未於期限內補正者視為放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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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
序號 日期 活動名稱
1 2023-11-17 ~ 2023-12-05 2023年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暨話我泰北圖文比賽頒獎
2 2022-11-15 ~ 2022-12-15 2022年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暨話我泰北圖文比賽頒獎
3 2021-11-15 ~ 2021-12-10 2021年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暨話我泰北圖文比賽頒獎
4 2020-11-28 ~ 2020-12-03 2020年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暨話我泰北圖文比賽頒獎
5 2019-11-16 ~ 2019-11-17 2019年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暨話我泰北頒獎典禮
6 2018-11-17 ~ 2018-11-18 2018年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暨話我泰北頒獎典禮
7 2017-12-08 ~ 2017-12-11 2017年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暨話我泰北頒獎典禮
8 2016-12-10 ~ 2016-12-11 2016年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暨話我泰北頒獎典禮
9 2015-12-03 ~ 2015-12-08 2015年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暨話我泰北頒獎典禮
10 2014-12-12 ~ 2014-12-16 2014年泰北同胞子女獎助學金頒獎典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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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10 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