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網站導覽
內政部全國性社會及職業團體評鑑優等

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

一、宗旨:鼓勵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安心求學,順利完成學業,回饋社會並傳承中華文化。
二、申請對象: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(含五年制專科四、五年級)之在學僑生(不含公費生)。
三、申請資格: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(含五年制專科四、五年級),經濟困難,學業成績80分以上或班上排名達前百分之50,操行成績80分以上,且無不及格科目者。
四、獎勵名額及金額
(一)每年100名,每名新臺幣1萬元。
(二)每校泰北僑生及緬甸僑生名額個別計算。泰北或緬甸僑生15人以下者,可申請3人;16至35人者,可申請5人;36至55人者,可申請7人;56人以上者,可申請9人。
(三)本會得依申請人數、成績高低酌予調整名額。
五、申請時間及應備表件
(一)每年3、4月間受理申請。
(二)應備表件:
1.申請表。
2.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。
3.前一學期成績單(含學業、操行成績及班排名)影本,並加蓋學校證明戳記。
4.泰北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。
5.自傳1份。
6.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,請黏貼於申請表背面。
六、審查程序
(一)學校推薦:申請人備齊應備表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,並由學校依公告名額推薦。
(二)本會審核:本會承辦單位進行書面審查,如發現所繳表件不符或缺漏,即通知學校轉知申請人於7日內補正,未於期限內完成補正者視為放棄。
七、獎學金發送
(一)核定獎學金名單函知各校並於本會網站公告。
(二)獎學金匯撥至申請人個人帳戶(無金融帳戶者,匯至學校帳戶,由學校轉發)。

106.06.10 僑務委員會呂素珍副處長頒獎並勉勵獲獎僑生

106.06.10 僑務委員會呂素珍副處長來會頒獎並勉勵獲獎僑生。

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
序號 日期 活動名稱
1 2024-06-25 ~ 2043-06-25 當驚喜來敲門!泰緬僑生感動獲獎
2 2024-05-08 ~ 2024-05-08 113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獲獎名單
3 2024-02-22 ~ 2024-03-22 113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申請公告
4 2023-05-09 ~ 2023-05-09 112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頒獎
5 2023-04-20 ~ 2023-04-20 112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獲獎名單
6 2023-02-09 ~ 2023-03-17 112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申請公告
7 2022-05-02 ~ 2022-05-06 111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頒獎
8 2022-04-13 ~ 2022-04-13 111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獲獎名單
9 2022-02-14 ~ 2022-03-07 111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申請公告
10 2021-05-15 ~ 2021-05-15 110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頒獎
1 2
共 16 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