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山青教育獎助學金
一、目 的:鼓勵花蓮、台東地區原住民學生努力向學,培養競爭力。
二、獎助對象:花蓮、台東地區原住民清寒家庭在學青年。
三、申請資格及成績標準
(一)申請資格
1.就讀花東地區高中(職)以上原住民清寒家庭在學青年。
2.高中(職)組,含五專1至3年級。
3.大專院校組,含四技二專學生及五專4、5年級。
(二)成績標準:學業成績達下列規定且無記過紀錄,及格基準參照教育部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」之規定。
1.高中(職)組
(1)獎學金:學業成績80分以上,無不及格科目。
(2)助學金:學業成績70分以上,無不及格科目。
2.大專院校組
(1)獎學金:學業、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,無不及格科目。
(2)助學金:學業成績70分以上,無不及格科目。
四、獎助名額及金額
(一)獎學金
1.大專院校組:每校1至3名,每名新臺幣1萬5,000元。
2.高中(職)組:每校1至3名,每名新臺幣8,000元。
(二)助學金
1.全校原住民學生100人以下者,可申請3名;101至300人者,可申請5名;301至500人者,可申請7名;501人以上者,可申請9名。
2.大專院校組:每名新臺幣8,000元。
3.高中(職)組:每名新臺幣5,000元。
(三)本會得依申請人數、成績高低酌予調整名額。
(四)為善用資源,本獎助學金依下列原則優先獎助:
1.申請人該學期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。
2.申請人境遇特殊,經導師訪視及學校證明者。
五、申請時間及應備表件
(一)申請時間:每年2至3月受理申請,期限依公告辦理。
(二)應備表件:
1.申請表。
2.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。
3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、德行評量及獎懲紀錄正本(大專院校組須提供操行成績)。
4.戶籍謄本影本。
5.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或由學校出具清寒證明(申請助學金者必備)。
6.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,請黏貼於申請表背面。
六、審查程序
(一)學校推薦:申請人備齊應備表件向就讀學校申請,並由學校依公告名額推薦。
(二)本會審核:本會承辦單位進行書面審查,如發現所繳表件不符或缺漏,即通知學校轉知申請人於7日內補正;未於期限內完成補正者視為放棄。
七、獎助學金發送
(一)核定獎助名單函知各校並於本會網站公告。
(二)獎助學金匯撥至申請人個人帳戶(無金融帳戶者,匯至學校帳戶,由學校轉發)。